保安員工作內容與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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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8-02-05 03:12:00
1.0目的
確保各崗位當值員熟悉本崗位工作職責,提高服務質量
2.0適用范圍
適用于督導隊、領班/負責人、及屋村管理員/保安員
3.0職責
3.1 督導隊負責對領班/負責人、各崗位當值保安員/屋村管理員(以下簡稱崗位當值員)崗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。
3.2 領班負責屬下員工隊伍的建設,落實日常的治安、交通、消防等各項防范措施,協助區域助理搞好所轄區域的工程、清潔、綠化等方面的巡查監管。
3.3 班組負責人協助領班開展工作,無領班當值時行使領班的職能。
3.4 崗位當值人員按所當值的崗位的崗位職責開展工作,服從領班/班組負責的管理。
4.0內容
4.1 當值領班/負責人/崗位當值員如遇到各類突發事件,必須按照《緊急情況處理作業指導書》執行。
4.2 當值領班/負責人/崗位當值員負責維持轄區內的公共治安秩序,協助區域搞好清潔、工程、綠化等事務方面的監管,
4.3 當值領班/負責人須將工作中發現和處理的問題及時記錄在《領班巡查記錄》本上;崗位當值員記錄在當值交接班本上。
4.4 通訊器材的管理按照《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》執行。語言行為按照《禮貌用語及專業服務用語》、《儀容儀表管理規定》執行。
4.5 督導隊工作要求及內容
4.5.1 每班對區內各崗位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巡查(特殊情況區外),并在各區的督導隊巡查簽到本上簽名。
4.5.2 對小區的治安、交通、消防等重點部位不定時地巡視,并協助各區域處理突發事件,將處理情況與結果記錄在督導隊巡查記錄本上,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有關的處理情況。
4.5.3 協助各區做好對閑雜人員的控制與盤查,盡量減少閑雜人員在小區內逗留。
4.5.4 不定時地檢查瓶裝煤氣供應商的送氣情況。對違反有關瓶裝煤氣瓶使用規定的供應商拒絕其進入小區,以確保業主/住戶的用氣安全。
4.5.5 協助各區領班/負責人對崗位當值員的儀容儀表、崗位落實情況、勞動紀律等進行督導,對屢教不改者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理,使員工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。
4.5.6 按公司的培訓要求,對各區的保安員/屋村管理員進行隊列、規范動作、拳術、體能、消防技能等進行培訓與考核。
4.5.7 根據新入職保安員/屋村管理員的人數情況,組織好新入職員工的崗前培訓。
4.5.8 對各區的公共設施、綠化、清潔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巡查,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的區域處理,并跟進處理結果。
4.5.9 按照部門的部署,對小區內舉行的重大活動維持好活動現場的秩序。
4.5.10對各區的消防設施/設備的月檢、年檢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,協助各區對消防隱患的整改工作,并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檔案。
4.6 領班工作要求及內容
4.6.1 在班前十五分鐘對屬下員工進行集對、點名、檢查儀容儀表并傳達公司有關新的規定與制度,宣布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。
4.6.2 合理安排屬下員工的工作崗位,并不定時地巡查各崗位的當值情況,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指出。
4.6.3與屬下員工加強溝通,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與工作表現和態度,監督員工的出勤情況和勞動紀律。
4.6.4當值時要準確掌握轄區內各處情況,對存在的治安、消防、交通隱患的樓層、地段、區域進行監控。監督樓宇單元、裝修、水電等問題,及時反映,跟進和處理。
4.6.5每天不定時對各崗位進行巡查,監督,杜絕崗位當值員聊天、離崗、睡覺等不良現象,對違紀事例進行批評糾正與處理。
4.6.6下班前對當值情況作小結,并填寫在《領班每日巡查記錄表》上,重要情況報區域/部門經理。
4.6.7按月、季對屬下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考評,并及時向上級反映員工的意見及對工作的改進建議。
4.6.8 配合助理跟進處理業主/住戶裝修申請的咨詢、填寫、回收及審批后的發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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