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保安職責

瀏覽次數: 710 日期:2018-02-05 01:55:00
1、全面履行安全保衛人員的職責,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,切實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,保證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。
 
2、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,服從分配,不遲到,不早退,不無故缺勤,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,文明上崗,禮貌待人,保持值班區的衛生,維護好校園內的秩序。
 
3、增強責任心,在學生上課及教師上班時間,外來人員出入需先登記,經允許方可進入校園,上課時無特殊情況,一般不得進入校內。學校教職工、學生在上課期間出校也必須進行登記。
 
4、認真做好來客和物品出入記錄。搞好每一位來人來客的檢查,遇有行跡可疑人員,可疑物品時,要及時處理或報告;對來校有逗留意圖的社會閑雜人員進行說服教育,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和制止非在校小孩進入校區喧鬧;對因公來校的人員和來訪的家長,要熱情接待,由來客和有關人員聯系,核實后方可放行;防止未經允許的人員、機動車輛進入校門;經允許進入學校的機動車輛(如上級領導因公車輛),應監督其停放于指定地點;出校物品必須嚴格審查。
 
5、監督學生出入大門的情況(遲到學生登記其姓名、班級后方可進入);遇有不禮貌的、不遵守紀律的(如破壞和不愛護花草樹木、不注意環境衛生的人員),給予批評教育,堅決制止學生在校內逗留,不聽勸阻頂撞者或嚴重違紀者送交政教處;非上學、放學時間,不準學生出入校門,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或政教處專制的請假條方可放行。
 
6、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,杜絕翻圍墻外出等行為。加強對師生的自行車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管理與保管。加強校內巡邏。保安人員每天應經常加強整個校園的巡邏,特別是校園圍墻周邊的巡邏,嚴禁學生在圍墻圍攔處購買食品,在下課、放學、活動、晚自習等期間執行校容監察任務,發現學生嬉鬧、追逐、打鬧、違紀等不良現象應及時教育制止,及時清理進入校園的閑雜人員。每次巡邏后及時、準確填寫《巡邏日志》。
 
7、嚴格掌握作息時間,早晨提前一小時到校,準時開、鎖校門,下午放學后推遲半小時離校,離校前要檢查教室、辦公室的燈火是否熄滅,門窗是否關好、鎖好。晚上對校園要進行巡視檢查,發現問題,要及時匯報、處理。保管好鑰匙,嚴禁擅自將鑰匙交與他人。周日晚上要住校,做好夜間大門保衛工作和校園巡夜工作,不得脫崗、睡崗。
 
8、對校內的異常動態等不安全因素,要細心觀察,隨時記錄,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。
 
9、在學生放學前10分鐘,保安人員要在校門口巡視,疏導交通,發現校門口或學校附近有可疑人員、聚眾鬧事者以及其他有礙學生、教師的安全行為,應進行制止、疏導,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或值周教師采取措施,學生放學時要協助教師護送學生。學生每天上學時,也應在校門口巡視保證師生安全進入校門。
 
10、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,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(走讀學生憑學生證)。門衛要認真審查請假條和學生證真偽,做好出校登記;該學生返校時,門衛做好入校登記。
 
11、在課間、就餐、集會、課外活動等學生在室外活動密集時,門衛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進入校門。
 
12、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,凡赤膊、穿背心、穿拖鞋和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。
 
13、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,嚴禁閑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,嚴禁在保安室打牌、下棋、喝酒、打電腦、干私活等,確保保安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。
 
14、如違反學校規章制度,擅離工作崗位、玩忽職守,視情節輕重,責令書面檢查和賠償全部損失,并給予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,直至辭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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